欢迎来到海南省信用信息网   意见反馈 网站声明
 
       
    
 
首 页 主任献辞 信用查询 评级标准 评级程序 网上申报 信用新闻 信用知识 本站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7月施行 - 海南企业信用评价中心
 
|  活动动态  |   |  新闻中心  |   |  信用公示  |   |  评级公告  |   |  信用知识  |   |  政策法规  |  
|  新闻中心>>国内信用新闻>>国家税务总局:《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7月施行 打印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7月施行

中国·海南    www.hixypj.com    时间:2025-6-10    来源:人民网

 
 
 

  随着应用场景不断拓展,良好的纳税信用逐渐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融入企业发展链条。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办法》共六章三十六条,对纳税缴费信用的信息采集、评价指标、评价结果的确定和应用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税务部门已连续11年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办法》整合了2014年以来发布的纳税信用管理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规定,在保持评价制度和评价结果基本稳定的同时,聚焦经营主体反映的热点诉求,旨在进一步优化税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促进企业合规经营,以此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纳税缴费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张巍认为,此次发布的《办法》是税务部门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的具体举措,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对《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进行迭代升级,将全国统一征收、具备条件的社保费和非税收入事项纳入信用评价,结合经营主体评价年度内按期申报和缴费情况,综合评价纳税缴费信用级别,更加全面地反映经营主体信用状况。同时,《办法》将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纳税人缴费人统一纳入信用评价,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其他类型纳税人缴费人可自愿申请纳入纳税缴费信用管理。

  《办法》进一步优化了纳税缴费信用评价指标。比如,优化起评分规则,给应当为职工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营主体预留容错空间;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等指标的扣分频次由“按税种按次计算”调整为“按月计算”,避免单一指标对整体评价结果影响过大。此外,《办法》还进一步完善了纳税缴费信用修复标准,加大轻微失信行为修复力度、建立欠税指标渐次修复机制、新增“整体守信修复”情形;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允许其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作出信用承诺等方式修复信用。

  据悉,第一次适用《办法》的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将在2026年4月发布。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进一步发挥纳税缴费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原作者: 不详
来 源: 人民网
共有8位读者阅读过此文
     
 
□- 本周热门文章 □- 相关文章
1.海南省有机产品生产企业签署生产自律诚...[288234]
2.福建联合惩戒平台困住“老赖”手脚...[44734]
3.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41244]
4.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加强信用建设的...[40633]
5.深圳海关对企业实施信用等级管理暂行办...[40221]
6.上海市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办法 ...[40035]
7.海南省征信和信用评估管理暂行规定...[39482]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2025-6-10]
   
 
 
 

海南省企业信用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海南省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技术支持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38号华银大厦16楼 邮编:570105
电话:0898-66538925 传真:0898-66569351 中心QQ:
 
 
 
 
琼ICP备10001561号